导读 财联社6月5日电,马鞍山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2024年6月5日(含6月5日
财联社6月5日电,马鞍山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2024年6月5日(含6月5日)起至2025年6月4日,凡在市区(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给予商品住房合同价款(不含车库、车位、储藏室等附属设施)1%的购房补贴;二孩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家庭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商品住房合同价款1.5%的购房补贴;新市民、进城农民、城市公共服务人员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商品住房合同价款2%的购房补贴;对售出原市域范围内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或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1年内售出原市域范围内自有住房的购房人,给予商品住房合同价款2%的购房补贴。以上补贴标准按就高不重复享受原则,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该补贴政策不与刚性和改善型购房1%补贴政策叠加享受,但可与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叠加享受。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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