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社会动态 > 金通灵: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编辑: 来源: 发布: 2024-06-14 17:36:54 财联社6月14日电,金通灵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4年6月14日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经查,公司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金额较大,且未进行业绩预告修正,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申志刚、陈树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来源:财联社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与本网站立场无关。财经信息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