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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修订发布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 进一步扩大深港通ETF标的范围

导读 财联社6月14日电,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实施办法》合计修订6条,主要...

财联社6月14日电,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实施办法》合计修订6条,主要是调整深股通、港股通ETF范围。一是调整深股通ETF和港股通ETF有关规模和权重占比的调入要求。深股通方面,ETF 纳入规模门槛由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调入比例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深交所和上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60%,且深股通股票和沪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60%”(第二十五条)。港股通方面,ETF 纳入规模门槛由不低于港币17 亿元调整为不低于港币 5.5 亿元;调入比例统一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联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60%,且港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 60%”,不再以指数进行区分(第七十六条)。二是调整深股通ETF和港股通ETF有关规模和权重占比的调出情形。深股通方面,ETF 调出规模由低于人民币10亿元调整为低于人民币 4 亿元;调出比例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深交所和上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低于55%,或深股通股票和沪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低于 55%”(第二十六条)。港股通方面,调出规模由低于港币 12 亿元调整为低于港币4.5 亿元;调出比例统一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联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低于 55%,或港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低于55%”,不再以指数进行区分(第七十七条)。三是调整条款序号并修订废止条款(第八十条、第一百四十七条)。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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