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社会动态 > 兆丰股份:公司未按承诺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 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来源: 发布: 2024-06-16 16:28:13 导读 财联社6月16日电,兆丰股份公告,公司未按承诺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 财联社6月16日电,兆丰股份公告,公司未按承诺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来源:财联社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