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6月28日讯(记者 彭科峰)五篇大文章的蓝图已经绘就,对于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来说,未来几年仍需思考如何落实和执行。
6月28日上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披露,厦门监管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等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快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这也是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五篇大文章”指导意见发布以来,首个地方出台绿色金融发展实施意见的案例。
在实施意见中,厦门监管局提出了到2028年绿色金融的总体目标——力争到2028年基本建成政策制度完善、基础平台优化、产品服务丰富、机构能力扎实、产融发展协同的地方特色绿色金融体系。
实施意见还要求,绿色融资规模保持较快增速,绿色信贷占各项贷款比重逐年增长,绿色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循环经济领域实现规模化发展,力争全辖支持绿色发展相关贷款规模占比达25%,绿色贷款不良贷款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贷款率水平,绿色保险增速高于行业整体水平,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基本建成适应绿色金融发展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机制,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不断完善。
要求辖内机构丰富产品体系,提升运营ESG表现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在这份实施意见中,厦门监管局提出要丰富绿色金融的产品体系。比如,聚焦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农业、低碳技术、碳交易等领域需求,积极创新开发ESG保险、碳保险等业务,丰富绿色保险产品供给,做好“环保体检”等风险减量服务工作,提升服务经济社会绿色转型质效。再比如,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支持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融资模式,推动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机构积极发展绿色金融。
此外,厦门监管局还要求,全力提升自身运营ESG表现,积极践行绿色办公、绿色运营、绿色采购、绿色出行等绿色管理模式,完善碳足迹管理,通过节能改造、碳汇抵消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机构网点经营管理的绿色化和低碳化水平,加快创建一批碳中和网点。同时,加强环境信息披露组织管理及能力建设,根据自身数据基础和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定量披露范围及质量,确保环境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及时性、一致性和连贯性,全面准确披露履行社会责任成效。
近期审计署提出部分银行“绿色贷款”不“绿”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召开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工作座谈会。会议强调,各金融机构要在整体战略中充分考虑对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适应性,将气候风险纳入整体风险管理体系,更好适应和支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需要。围绕绿色金融完善组织建设,强化考核激励,提高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这意味着,未来绿色金融将成为金融业的重点方向。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审计署发布的公告指出,6家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含金量不高,有的将其他类贷款违规变造为科技、绿色、涉农等重点领域贷款。
审计还建议,要提高重点领域“加”的成色,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投向科技创新、绿色转型、普惠小微等领域。
对此,某券商银行业分析师向财联社记者表示,客观来看,随着地产进入新常态,一些传统行业、地产开发领域的贷款增量在不断减少,银行也有必要应对信贷领域的变化,加大对绿色金融的支持,增加信贷投放的总量。不过,正如审计部门所言,如何确保银行不“新瓶装旧酒”,确保绿色信贷货真价实,仍是未来银行业的一大难点。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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