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7月1日讯(记者 沈述红)6月28日,中基协在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上发布的《关于加强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通知》,《通知》)显示,机构承担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主体责任、应当指定专人担任资格管理员负责从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管理工作、负责从业人员信息变更工作、当在5个工作日内为不再从事基金业务的从业人员办理从业资格注销等事宜。
《通知》还规定,机构应督促从业人员每年度完成与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专业技能有关的后续职业培训不少于15学时,其中职业道德方面的后续职业培训不少于5学时。据了解,《通知》的发布旨在进一步规范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压实机构在从业人员管理中的主体责任,促进基金行业机构合规、稳健运行。
有私募人士透露,中基协要求从业人员每年职业培训不少于15学时等内容,已非“新事”。去年,他所在的公司就收到过中基协督促从业人员按要求完成远程培训的信息,此次《通知》主要强调资管机构的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从业人员每年职业培训不少于15学时
根据《通知》最新要求,机构承担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主体责任。机构进行从业资格管理的工作包括从业资格注册、从业资格信息变更、后续职业培训管理、诚信信息管理、从业资格注销以及组织开展专项考核等。
中基协还指出,机构应当指定专人担任资格管理员负责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定或者更换资格管理员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备。
具体而言,资格管理员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做好从业人员管理平台账户和权限管理,从业人员有关信息及资格管理有关材料审核,为本机构从业人员提供从业资格有关咨询服务,配合协会开展从业资格管理有关检查等。
值得一提的是,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管理工作细则也再度被提上议程。中基协规定,机构应督促从业人员每年度完成与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专业技能有关的后续职业培训不少于15学时,其中职业道德方面的后续职业培训不少于5学时。
同时,相关机构应负责从业人员信息变更工作,从业人员个人基本信息、身份信息、从业岗位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机构报告,机构应当在知悉上述情形发生的5个工作日内变更有关注册信息。
而由于离职、工作调动等原因不再从事基金业务的从业人员,机构也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从业资格注销。
《通知》称,机构不按规定履行从业资格管理职责的,中基协可以对机构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要求限期改正等自律管理措施;情节严重的,对机构采取警告、行业内谴责、公开谴责、限制相关业务活动等纪律处分措施;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要求参加合规教育等自律管理措施。
机构:将自律贯彻到日常工作
有私募人士透露,中基协对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包括从业人员每年职业培训不少于15学时等内容,已非“新事”。去年,他所在的公司就收到过中基协督促从业人员按要求完成远程培训的信息。此次《通知》主要强调了资管机构的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华南一家基金公司也表示,公司一直以来都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对从业者的管理要求,对机构在从业人员管理中的主体责任也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约束和落实,还将行业自律管理的相关监管要求落地为公司更具体的管理和考核措施,将其贯彻到日常的工作生活之中。
此次《通知》的发布主要依照《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等相关自律规则。从实际情况看,《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最早发布于2022年。彼时,该规则将不同类型机构的基金从业人员纳入统一的自律规则管理体系,为基金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供规则依据。
去年11月底,中基协修订发布了《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及配套规则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管理人员注册登记规则》,细化了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禁止性要求和自律约束措施,进一步明确了行业机构在从业人员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并结合行业实际丰富了从业资格取得方式,为境内外基金专业人才合规从业提供便利条件。
其中,前者明确基金从业人员不得有奢靡炫富、拜金主义等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后者则对基金经理提出更高要求,限制封闭期“跳车”、随意离职等行为。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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