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财联社7月2日电,长沙市下发《关于支持公寓等类住宅商品房调整为住宅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长沙市辖区范围内,将暂停新的公寓等类住宅项...
财联社7月2日电,长沙市下发《关于支持公寓等类住宅商品房调整为住宅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长沙市辖区范围内,将暂停新的公寓等类住宅项目规划审批;已完成项目总平面图审批,但开发、去化存在困难的公寓等类住宅商品房,在确保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经论证可行后可依规依程序调整为住宅。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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