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财联社7月19日电,ST聆达公告,公司通过自查发现,公司和子公司为第三方提供了担保,该担保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构成违规...
财联社7月19日电,ST聆达公告,公司通过自查发现,公司和子公司为第三方提供了担保,该担保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构成违规对外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9.4第(五)条及9.5条的规定,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解决违规担保问题,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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