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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兴精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议书》

导读 财联社9月3日电,春兴精工公告,控股股东孙洁晓及其关联方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决定书》。根据《决定...

财联社9月3日电,春兴精工公告,控股股东孙洁晓及其关联方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决定书》。根据《决定书》内容,孙洁晓及卡恩联特超期未能及时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及往来款的行为,构成超期未履行承诺的违规情形。江苏证监局对孙洁晓及卡恩联特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将积极推动承诺履行事宜,认真进行整改。该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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