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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第三个“国十条”激活万亿养老金融市场 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方向定了!

导读 财联社9月11日讯(记者 夏淑媛) 保险业第三个“国十条”来了。9月1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

财联社9月11日讯(记者 夏淑媛) 保险业第三个“国十条”来了。9月1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其中较受瞩目的是,在养老金融领域,《若干意见》提出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即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和跨期财务规划需求。鼓励开发适应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新产品和专属产品。支持养老保险公司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推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丰富与银发经济相适应的保险产品、服务和保险资金支持方式。依法合规促进保险业与养老服务业协同发展。

业内专家表示,人口老龄化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发展养老金融是应对之策,《若干意见》的出台,从顶层规划了保险业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新蓝图。不难预料,随着《若干意见》各项政策的细化落实,我国保险业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制度红利,保险公司要深刻把握推动商业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

鼓励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和跨期财务规划需求

2023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2.9亿人,老年人口增速进一步加快,人口老龄化正成为我国面临的最突出的发展问题,并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对经济社会建设形成重大挑战。

对此,从去年10月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到今年1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1号文件,再到如今的《若干意见》的印发,都将推动养老金融放在了重要位置。

其中,在养老金融领域,《若干意见》针对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提出鼓励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和跨期财务规划需求。

据悉,8月2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介绍,在养老金融方面,我们与相关部门一起共同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发展,目前已经开立超过6000万个账户,各类储蓄存款、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超过500个。同时也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已积累养老金规模超过6万亿元,覆盖近1亿人。

“另外,我们开发了特定养老储蓄、养老理财和养老保险的产品,刚开始是在一些城市和一些金融机构进行试点,现在在全国进行推广。”肖远企表示。

政策红利将激活万亿养老金融市场,保险机构应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夯实全社会养老储备

此外,《若干意见》还提出,鼓励开发适应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新产品和专属产品。支持养老保险公司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推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丰富与银发经济相适应的保险产品、服务和保险资金支持方式。依法合规促进保险业与养老服务业协同发展。

中国人寿养老公司董事长王军辉表示,根据国内外理论和实践经验,充足的养老储备是应对老龄化问题的关键。

在他看来,随着中国人口结构老龄少子化趋势的加强,现收现付制的养老金制度将逐步给制度的可持续性和财政支付能力带来挑战。为了完善三支柱建设,需要持续推进改革,利用金融市场的投资运作,扩大养老金资金积累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

中国太保董事长傅帆表示,养老金融作为银发经济的重要一环,不仅具备养老金筹资和管理的功能,也有推动养老服务效能提升、带动养老产业发展的目标。

在推动金融产品创新,打通产品、服务和投资闭环方面,傅帆建议,一是产品和服务方面,围绕老年人的切实需求,扩大个人养老保险产品范围,从年金、两全保险等扩展至重疾、护理、失能、终身寿险等保障产品;适当放开服务对接产品的范围限制,如针对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的保险产品,允许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二是投资方面,鼓励保险等长期资金开展养老类REITS投资,并提供财税优惠支持;在养老产业投资政策上拓宽退出渠道,提升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对重资产投资养老的企业,在项目入住率达到一定比例前的爬坡期,以税收减免或递延等方式缓解经营压力。

三是平台和标准方面,开发统一的为老服务系统,并嵌入城市型公共服务平台;研究出台保险产品与养老服务相衔接的行业标准,可从部分城市开始试点,并逐步推广至全国,更好规范和推动“保险产品+养老服务”这一创新性跨界经营模式。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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