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财联社9月12日电,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京津冀中秋国庆节日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月饼等中秋时令商品经营者...
财联社9月12日电,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京津冀中秋国庆节日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月饼等中秋时令商品经营者要注意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合理制定价格,规范明码标价行为。要避免出现商品不标价、标示不清、货签不对位等现象。各灯会、游园会、文娱演出、体育赛事、露营场所、特色旅游街区、旅行社等经营者要严格做好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各卖场、商场、市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等交易场所提供者应加强对场所(平台)内经营者的规范和引导。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进行其他价格欺诈行为。
来源:财联社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