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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支持东莞开展大宗商品贸易

导读 财联社9月25日电,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关于支持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指出,促进外贸创新发展。支持...

财联社9月25日电,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关于支持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指出,促进外贸创新发展。支持东莞沙田创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在监管制度和服务功能等方面开展更多探索。支持东莞进行“两头在外”保税维修试点,加快综保区外保税维修业务发展。支持智慧海关建设,推进口岸属地协同监管等大湾区海关一体化改革,深化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国际互认合作。支持东莞开展大宗商品贸易,对从事大宗货物贸易、供应链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供精细化税收服务与管理。支持东莞中欧班列运营平台建设,落实省级财政扶持措施,根据发展需要适当增加中欧班列发运班次。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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