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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探访:香港券商场外期权兑付危机持续,部分深圳办公室已人去楼空

导读 财联社10月22日讯(记者 闫军)香港券商场外期权兑付事件在继续发酵。距离9月30日部分香港券商场外期权强制平仓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不少投...

财联社10月22日讯(记者 闫军)香港券商场外期权兑付事件在继续发酵。

距离9月30日部分香港券商场外期权强制平仓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不少投资者依然奔波在与券商沟通的路上。

在国庆节前A股一波急涨行情,券商累积了较多的A股看涨期权,多头期权平仓后,不少香港民企券商在卖出后没有对冲,与客户对赌,导致亏损严重,继而出现不少机构拒绝支付投资者收益的情况。

“从9月30日到现在都很崩溃,冠力国际的对接人信息不回,电话不接,只能去他们公司找。”深圳某投资者刘先生(化名)表示,10月以来,他多次去冠力国际位于深圳福田区某写字楼的一处办公地点,但大门紧闭,人去楼空。

这位投资者在南方汇发、冠力国际与长发三家券商买入了10个场外期权合约,在本轮行情中,10个合约收益加起来约200万。该投资者介绍,目前三家均不兑付盈利,期权费则采取分期兑付、打折兑付等不同方式返还。

财联社记者调查发现,包括冠力国际、南方汇发等多家香港券商在深圳均设有办公地点,其中不乏在福田CBD核心区写字楼中。有资管人士表示,香港券商在内地展业,设立所谓的“办公室”、办事处行产品销售之实,包括跨境开展场外期权业务等行为均可能涉嫌非法金融活动。

另有投资者表示,所谓的香港券商在实际业务的开展上,也不完全符合正规香港券商的要求,开展场外期权业务的香港券商需要具备1号、4号、9号以及11号牌照,但是不少投资者与相关券商签订场外期权协议时,协议签署方并非展业券商,更有甚者,转账账户又是另外的公司。

“对接的销售人员还可以正常联系,安抚投资者的情绪。只是表示公司现在没有钱兑付收益,正在寻找妥善的解决方案。”有投资者表示,也有香港券商承诺兑付收益与期权费,目前寻求资方等自救。

部分深圳展业场所已经人去楼空

最近一周,刘先生连续两次来到冠力国际的办公室,此前,他就是在这里签订了场外期权的协议,如今,大门紧闭,已经人去楼空。同在该层办公的人士表示:“国庆节后就没看到有人在这里办公。”

“冠力是在10月9日凌晨1:34发公告,说无法兑付收益,将分期返还期权费。”刘先生表示,冠力国际给出了期权费详细退款方案,在10月14日退还第一部分期权费,退至60%;第二部分是在10月18日,期权费退至80%;第三部分是预计于在10月25日,尽力将期权费退至100%。

截至10月21日,按照退还计划,冠力国际应该退还期权费至80%。刘先生向财联社记者方面确认,已经如约收到80%的期权费。不过,对于刘先生主张的兑付收益,因无法联系到冠力国际相关人士,无法得到解决。

已有投资者签了切结书,承诺放弃收益并不追责

财联社记者从某投资者处获悉一份《长远投资委托切结书》显示,长远给出的解决方案是返还期权费,不返还投资收益。

该文件甲方为投资者、乙方为长远的代理人,该切结书显示,长远方面同意在非承认责任的前提下,向该投资者赔付相应金额作为友好补偿,赔偿纯属长远方面善意协商结果,不视为长远方面向投资者的法律责任或任何其他义务的承认。

该投资表示,所谓的“友好补偿”的赔付就是他的期权费,而签订这份切结书后,意味着退还本金后,投资者要承诺不再追究投资收益,也不再追究责任。

按照该切结书要求,赔付为最终和完全的解决方案,投资者收到友好赔付款项后,彻底放弃与合同签订日前所有投资事项相关的所有权利主张。在友好赔付完成后,任何形式的争议或索赔均不再受理。该投资者表示,已经有其他投资者签了切结书,但他尚未有同意签署。

这位投资者场外期权合约不仅在长远,还有南方汇发、狮子集团、欧普国际投资了看涨期权,在这一波上涨行情中,他盈利颇丰,但是这些机构并如约兑付收益,期权费的返还也各不相同。

“南方汇发也是希望只兑付期权费,不再兑付收益;狮子集团没有到期的可以正常通知平仓,但不能出金,欧普国际则表示没有钱兑付。”该投资者表示,南方汇发在9月3日下午4点40分通知强平,引发了其他券商的效仿。

“一般而言,主板中小板三个连续涨停,或者创业板和科创板的两个连续20cm的涨停,券商才能平仓。”上述投资者表示,当天下午4点半通知按照当天A股3点收盘价平仓,按照下午2:30~2:57分的均价平仓,按照收盘价强平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投资者展示了南方汇发的平仓通知,该通知显示,由于近期行情涨势凶猛,又遇到公司内部调整,面对巨大兑付压力,需投资先有存续持仓今天清仓。据悉,当前南方汇发已经解散了投资者群。

跨境展业或涉嫌非法金融活动

财联社记者调查发现,这些香港券商甚至并不能称为“券商”。某中资券商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这些券商至少应具备香港证监会颁发1号、4号以及11号牌照,投资者签订合约协议、入金的账户也需要对应。但是在实操中,多数投资者没有直接与上述券商签订合约,而是通过LPF(香港有限合伙基金)、香港公司、信托账户收款等其他通道公司,甚至协议方与资金账户均不是一家,多方辗转,投向上述券商。

某投资向财联社记者展示了其合同的子协议,该投资者实际投资的为东信证券的场外期权,但是协议签署方为优越资本,付款方则为另外的三方公司。在实际的业务开展中,日常交流维护是东信的工作人员。不过,在看涨期权大涨后,东信同样是没有响应对冲,目前公司仅同意兑付期权费,拒绝支付投资收益。

据该投资者表示,之所以对这些券商有信任度是熟人、内地券商销售介绍,这也是不少场外期权业务获客的主要方式。“此前也投资过这些公司的场外期权,并没有出现问题,直到这次券商方巨亏拒绝支付收益后,才发现他们的违约成本非常低。”

此外,还有投资者表示,某香港券商还在内地开发过一款名为“AI极速询价”的APP,引导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该券商在香港的场外期权业务。“为了规避监管,需要把手机的定位更改为香港,即可投资。”

事实上,香港券商在内地开展场外期权业务或涉嫌违规。有业内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早在2022年,针对跨境互联网券商在内地展业,监管早有表态。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此前在《中国金融》上撰文指出,在跨境证券投资服务方面,部分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在未取得境内相关牌照、仅持有境外牌照的情况下,利用互联网平台向境内投资者提供境外证券投资服务,属于“跨境交付”范畴,超出了我国在服务贸易总协定框架下的开放承诺。从业务实质看,这些跨境互联网券商应认定为在境内“无照驾驶”,涉嫌非法金融活动。

“去年以来,香港此类在内地开展场外期权业务的所谓券商涌现,目前已经有近50家中小香港券商。”某投资场外期权十余年的观察人士指出,投资者之所以绕道香港参与场外期权业务,原因在于内地个人购买期权有两个条件:一是需要通过法人主体,再通过具备一级交易商的15家券商进行购买,个人不能直接与券商签订协议购买;二是内地场外期权标的仅限于融资融券标的,不足2000只,很多小票无法进行场外期权投资。

反观香港,个人仅需满足金融资产超过800万港币即可与券商签订协议。按照香港的法规要求,这些券商在接单后,需要提供三倍保证金,并上报监管。但是香港很多小券商并不上报监管,这也就意味着没有相应的保证金,加之风格激进,在这一波急涨中,缺乏对冲,损失惨重。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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