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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支持城中村改造项目利用专项借款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于村民安置

导读 财联社10月25日电,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24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包括,取消居民...

财联社10月25日电,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24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包括,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南海区桂城街道、顺德区大良街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上市交易限制年限规定,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即可上市交易。支持城中村改造项目利用专项借款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于村民安置。允许自持商品住房上市流通。结合商品住房去化周期、区域人口变化,科学规划增量优质住宅用地布局。对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允许缴存职工申请将本人尚未结清的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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