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财联社10月31日电,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力度的通知。其中提到,缴存人家庭在我省实际工作地无自有...
财联社10月31日电,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力度的通知。其中提到,缴存人家庭在我省实际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未登记备案的,可“零材料”承诺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系统自动审核办结,实现即申即办。缴存人租赁住房未登记备案的提取额度上限为900元/人/月;租赁住房已登记备案的提取额度上限分别为海口、三亚地区1500元/人/月,其他市县地区1200元/人/月。
来源:财联社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