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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高股份:控股股东拟向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3.35%股份

导读 财联社10月31日电,龙高股份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投资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龙岩泓通投资有限公...

财联社10月31日电,龙高股份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投资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龙岩泓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泓通投资”)转让其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6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35%),转让价格为17.26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1.04亿元。投资集团与泓通投资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投资集团与泓通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均为福建省龙岩市国资委,本次协议转让属于同一控制下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应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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