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凤捷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广东居住证查询系统官方电话,通报广东省居住证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广东省居住证的受理、审核、制证、分发、功能加载、发放等环节:受理流动人口应到其居住地所在的派出所或社区(村)警务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
2、需提交的材料填写好《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证人在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的照相回执;办理有效期为6个月至3年居住证的,需提供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为便于居住证功能批量加载,单位统一办理的,应同时填写好固定格式的《广东省居住证服务功能批量加载申请表》,个人办理的,由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填写,一定时间内的办证人形成一份批量加载申请表。
4、申请表只需提供电子文档。
5、办理步骤审核材料。
6、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审核办证人提交的材料,对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同时将集体办理单位上交的《广东省居住证服务功能批量加载申请表》电子文档复制保存,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
7、办证人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8、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将办证人提供的资料录入信息系统,提取相片,录入有效期限,在系统中进行居住证受理。
9、个人办理的,工作人员还应根据其上交的《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有关内容填写好《广东省居住证服务功能批量加载申请表》电子文档,予以保存。
10、判断是否需收取工本费。
11、根据系统受理时的提示,确认办证人是否首次办证。
12、首次办证的免费,非首次办证的按规定收取证件工本费,并打印缴费通知单。
13、打印受理回执交给办证人。
14、审核审核由受理窗口工作人员负责,采取信息系统受理信息与文字材料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办证人所提交的材料对已录入信息系统的信息逐条审核。
15、制证分局或派出所制证室按一定条件提取各受理单位已审核的办理居住证数据,发送到制证机进行制证,对制好的居住证视读信息和机读信息进行检查,发现有问题的重新制证。
16、分发分局或派出所制证室按照提交制证单位进行分选包装,在信息系统中按接收单位打印分发清单,清点核对无误后,将成品证件下发给下属单位,并将已经分发的居住证信息在信息系统中注明。
今天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小伙伴们会有帮助。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