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凤捷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通报的拟办意见,通报关于意向书的法律效力问题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一般情况下,意向书内容中都含有导致其丧失约束力的条款。
2、如在意向书中列有“本意向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的权利义务具体由正式的合同确定”等条款,意向书中这些条款通常都表明双方不希望受到有关内容的约束。
3、但在某些情况下,意向书也会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4、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5、”如果意向书已经具备了一份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买卖双方约定了买卖价格、买卖标的物、交付时间、交付方式、违约条款等,而且当事人没有明确排除其约束力,且一方已经开始履行了该意向书所载明的部分义务,对方也接受了,虽然此时没有订立合同,通常应认为该意向书具备了法律约束力,也可以视为一份“合同”了。
6、扩展资料意向书的签署方式通常有二种:第一种是单独签署式,只由出具意向书的一方签署,但文件一式两份,由合作的另一方在其副本上签章认可,交还对方,就算签署完成。
7、第二种形式是联合签署式。
8、虽然这只是一种意向的表达,但形式上仍然保持协议的形式,也就是在书面上出具合作双方的职衔及代表人姓名,由双方分别签署,各执一份为凭。
9、意向书的特点:其一是协商性,其二是灵活性。
10、意向书不像协议、合同那样,一经签约不能随意更改,意向书比较灵活,在协商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均可按各自的意图和目的提出意见,在正式签订协议、合同前亦可随时变更或补充,最终达成协议。
11、其三是简略性。
12、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意向书。
今天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小伙伴们会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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