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凤捷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关于办理排污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回复,通报排污许可证办理多少钱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不收费,国家没有规定要收费。
2、以宁津为例:排污许可证办理申报材料:排污许可证申请表2、排污许可证审批表3、排污申报登记表4、申报期三个月内的有效监测报告办理程序:县环保局申报市环保局审批。
3、收费标准:不收费。
4、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核发机关根据排污单位申请材料和承诺,对满足下列条件的排污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对申请材料中存在疑问的,可开展现场核查:(一)不属于国家或地方政府明确规定予以淘汰或取缔的。
5、(二)不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
6、(三)有符合国家或地方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物处理能力。
7、(四)申请的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排放量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要求。
8、(五)申请表中填写的自行监测方案、执行报告上报频次、信息公开方案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9、(六)对新改扩建项目的排污单位,还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相关要求,如果是通过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替代削减获得总量指标的,还应审核被替代削减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变更情况。
10、(七)排污口设置符合国家或地方的要求。
11、(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2、核发机关根据审核结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13、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理由告知排污单位。
14、依法需要听证、检验、检测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规定的期限内。
15、行政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16、核发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须向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提交审核结果材料并申请获取全国统一的排污许可证编码。
17、核发机关应自作出许可决定起10日内,向排污单位发放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排污许可证,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核发机关应当出具不予许可书面决定书,书面告知排污单位不予许可的理由以及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
18、扩展资料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 排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的规定,遵守下列要求:(一)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等符合排污许可证的规定,不得私设暗管或以其他方式逃避监管。
19、(二)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遵守法律规定的最新环境保护要求等。
20、(三)按排污许可证规定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和相关监测技术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
21、(四)按规范进行台账记录,主要内容包括生产信息、燃料、原辅材料使用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监测数据等。
22、(五)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定期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信息,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及时报送有核发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公开,执行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生产信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按证排放情况等。
23、(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4、参考资料:中央人民政府-排污许可证 管理暂行规定。
今天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小伙伴们会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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