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大家好,我是城乡经济网小晟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关于拉闸限电的看法,遇到拉闸限电电费暴增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问题
1.近来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地方出现拉闸限电。有人突然被困电梯,有人网课中断,车辆拥堵在交通信号灯熄灭的道路上,一些依靠机器维持身体的病人突然面临着生命危险,一些依靠直播销售货品人的生计则被迫中断。一些地方表示未来将不定期、不定时、无计划、无通知停电限电,此种情况将持续到2022年3月份,停电、停水变为常态。
2.有朋友咨询,近来电力公司全面换装电表,换表后电费突然暴增到一千多元,该怎么办?
二、电力监管制度
对于电力监督管理制度,很多人不了解。事到临头,电力公司的行为究竟是对是错,是否损害用户的合法权利,如果权利受到损害该如何救济,很多人一头雾水。因此有必要梳理一下。
1.谁来监督电力公司。《电力法》第6条规定:“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按照这一规定,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地方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联系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为由监督的权力和职责。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一般是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地方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指地方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信委),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是指有某一方面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如物价局(现为市场监督管理局)。
2.停电是否应当事先通知。《电力法》第29条规定:“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用户对供电企业中断供电有异议的,可以向电力管理部门投诉;受理投诉的电力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据此,电力公司在事先不告知的情况下,中断供电是违法的,用户可以向经信委投诉要求处理。
3.如何判断电表是否合格。《电力法》第31条规定:“用户应当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户使用的电力电量,以计量检定机构依法认可的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为准。”因此,合格的电表应当有计量检定机构依法认可的标志,否则即是不合格的电表。
4.对电费有意义如何处置?《电力法》第66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因此,用户如果认为电力公司存在上述不合法行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向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由后者进行调查处置。
三、结语
虽然不少人对于电力监管制度以及电力生产经营活动比较陌生,但是国家早就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制度,对有关电力的监督管理、生产经营和权利救济作出规定。如果用户有疑义,可以依照上述规定予以应对。
本文就为大家讲解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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