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大家好,我是城乡经济网小晟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一战后凡尔赛条约的内容(凡尔赛条约的战争赔款内容)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1919年6月28日签订的《凡尔赛条约》,德国及其盟国(奥地利、匈牙利、保加利亚)必须支付战争赔款,赔偿第一次世界大战造成的损害。赔款数额度最终在1921年5月确定,德国必须赔偿1320亿金马克,其中的500亿金马克须按每年20亿的进度先付清,另外再加相当于出口总值26%的税款。
1923年,德国不堪重负,货币体制崩塌。协约国为了确保赔款能到位,起草了一份新的赔款计划,就是后来的“道威斯计划”。该计划允许德国在经济恢复期的前几年支付较少的赔款,到1927年重新达到每年20亿金马克的水平。
1929年,随着经济困难加深,德国政府开始对履行赔款有些消极,但是协约国并不打算多给德国时间喘气,各方重新谈判达成一项新的协议——“杨格计划”。该计划把赔款义务减少到了1120亿金马克,以每年20亿金马克进行赔付,直到1988年还清。此计划提供了慷慨的贷款,以帮助德国应付赔款支付。但是,在经济大萧条时期,德国也只支付了少部分数额。
大部分德国人把支付战争赔款义务视为极大的不公,因为赔款反应出一种观点,就好比理应德国一个国家来承担战争的责任。
根据估计,从1921年到1931年,德国共支付了约200亿金马克。随后暂停支付一年。在1932年6月的洛桑会议上,协约国最终还是放弃了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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